学校主页 | English | 院长信箱
热烈祝贺我院荣获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院2016年获“校先进工作单位”(连续8年);我院党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我院获评江苏大学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院物流团支部获评全国“示... 我院工会蝉联校“模范教工小家”称号; 梅强教授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工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下载专区 > 学工文件 > 正文

365手机网址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12-18 新闻来源:365手机网址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学业导师制建设,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条例》,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业导师是指受聘后对本科生的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创新能力培养负有指导责任的专兼职教师。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学业导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学校的教育管理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有:

(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将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培养学生增强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

(二)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三)指导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针对免修、免听、辅修、修读第二学位、提前毕业等给予指导;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学生见习、实习,学校鼓励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在二、三年级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实验等相关准备。

(四)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鼓励学业导师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学业导师的课题研究。

(五)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第四章 遴选与聘任

第五条 符合学业导师任职资格的我院教师均可申请担任学业导师,由学院聘任,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六条 学生学业导师的配备采取学生选择或组织委派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担任学业导师的本专业专职教师指导的每一届学生不超过10人,兼职教师指导的每一届学生不超过5人。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学业导师采用个人自荐和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符合导师资格的教师都有义务承担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受学院指派后不履行学业导师义务的教师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并暂缓岗位晋升和聘任。

第九条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均每两周至少1学时,每学年指导不少于20学时。学业导师每次指导后须在学生学业规划书上记载。学业导师要通过电话、邮件、短信、聊天工具等加强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

第十条 学业导师考核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学业导师考核由学生评价、指导情况检查和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担任学业导师不满一年者参与考核但不评优。

第十一条 考核程序与要求:

(一)学业导师撰写学年工作总结。各学业导师对照考核依据向学院提交1000字左右的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须为WORD电子文档。格式为: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小四,行间距固定值20磅;

(二)学生评议、学院评议。学院组织学生代表、院系领导、辅导员分别采用《管理学院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管理学院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对学业导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测评。考核评议分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系主任评议,权重分别为70%15%15%

(三)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学院在综合学业导师年度工作总结、学生评议与学院评议基础之上,确定优秀学业导师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一: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doc

附件二:学业导师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doc

版权所有:365手机网址 地址:江苏大学三江楼十四楼 邮编:212013 电话:0511-88780186 传真:0511-88780186 电子邮箱:Manager@ujs.edu.cn
设计与开发:365手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