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省财务厅、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我校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定机构
评定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杜建国周绿林
副组长:庄晋财王海军
成 员:施国洪何有世路正南周以林陈天旻段慕慕
三、评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二)申报条件
1. 博士生于本培养阶段发表(录用)SSCI、SCI、CSSCI源刊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EI期刊论文2篇,或获得1项个人排名前三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科技处开具证明)。
2. 硕士三年级学生于本培养阶段发表(录用)SSCI、SCI、CSSCI源刊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加获批1项校级以上科研立项(第一参与人),或获得1项个人排名前三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3. 硕士二年级学生于本培养阶段发表(录用)SSCI、SCI、CSSCI源刊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1项个人排名前三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四、几项重要说明
(1)外语成绩:硕士生外语成绩须符合学位授予所要求的外语条件才具有参评资格。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论文以已正式发表的或已取得用稿通知、并有版面费发票的为准。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研究生院备案的第一或第二导师。课题以已申报成功、已有成果、已结题等分类填写。
(3)社会工作:须填写所任职务或从事的社会工作,并标明时间段。
(4)获奖情况:须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类填写,表述简洁明了。
(5)时限要求:国家奖学金的评优时限为入学当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申请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次数不限,但其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下次申请时重复使用,否则取消资格)。
五、评选工作进程
1、研究生个人申请:9月12日前,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表》(附件1)电子稿或《管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表》(附件2)电子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推荐人导师签字)、电子稿以及《科研成果清单表》(附件4)纸质稿及所列成果、学术竞赛获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管理学院学工办(三江楼1413室)进行审核;
2、9月14日前,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优工作小组召开国家奖学金评优会议,对所报学生材料进行集中审阅、投票评审;
3、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后,9月20日将博士候选人(2名)、硕士生候选人(7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4、各申报人按时上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信息要准确、详实,电子版发至:345302570@qq.com。
附件1-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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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