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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管理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班风学风建设,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院2014、2015、2016级全体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机构

我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奖评优指导工作。小组成员为:

组长:王海军 副组长:李国昊

成员:周以林周存君安理段慕慕李滋阳万妍戴宇践

各年级辅导员、学业导师和各班班委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定依据

评奖评优工作依据《江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江大校〔2017〕356号)、《江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江大校〔2017〕357号)、《江苏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江大校〔2017〕359号)、《江苏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16〕80号、《江苏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358号、《管理学院“创新能力”加分细则》等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1.基本素质(G1)测评

(1)基本素质(G1)测评按照《江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附件1.2)核算;

(2)各年级辅导员需与班委、学生提前沟通,确保此项测评尽量以统一标准进行;

(3)各班在全班民主评议时,班委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民主评议的公平公正,要求所有同学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基本素质测评评为不及格;

(4)不得随意或无差别打分以及歧视性打分,确保民主测评客观、公正,否则作无效票处理。

2.学习成绩(G2)测评

(1)课程学习成绩(G2)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分。

其计算公式为:G2=当学年平均学分绩点×10

学分绩点在学年结束后直接从教务系统导出,为本学年学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校公共选修课和重修课不计入课程成绩测评范围。

(2)本学年若有测评范围内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则视为该生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不合格。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未达到425分及以上者(经学校批准学习其他语种者、特招生、艺术类的学生,已经取得雅思5.5分、托福75分及以上成绩的学生除外)视为课程成绩测评不合格。课程设计成绩不合格视为课程成绩测评不合格。

(3)G2按学年计算,以其实际分数计入总分。

(4)因海外学习交流等情况办理缓考且在评奖评优要求期限内成绩未公布的学生,其测评课程以已有课程计算。

3.素质拓展(G3)测评

素质拓展测评采用加分办法,分项累加,由此所得到创新成果累计得分(G3)最高为25分。

素质拓展(G3)测评按照《江苏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附件1.2)和《管理学院“创新能力”加分细则》(附件2)核算。

四、评定类别及要求

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评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其中基本素质测评良好以上。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列同年级、同专业(下同)前5%;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列前15%;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列前35%。当学年学习成绩测评合格,其中65分及以下课程不超过1门。参加国际化教学的本科生(交流生、同堂授课生)成绩,依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国际化教学学分认定相关文件执行。

(4)除经学校批准学习其他语种者、特招生及艺术类学生外,大一年级学生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或取得雅思5.5分、托福75分及以上成绩。其他年级学生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或取得雅思6.5分、托福85分及以上成绩。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考核须在良好以上。

(6)一、二年级体育成绩在合格及以上,三、四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五、工作进程及要求

1.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选

(1)9月9日前完成本科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各班级须完成参评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填写《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班级汇总表》(附件3.1),学业导师签名,并将班级汇总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稿、“创新能力”加分的证明或证书一并交给各年级辅导员审核。

(2)9月13日前完成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初评、学院范围内公示。

2.先进个人的评选

9月13日前完成先进个人的申报。各班级在完成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江苏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附件1.3)的要求,评选校、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填写《江苏大学校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审批表》(附件3.3)及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和国家奖学金候选人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和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评选

各班所报本科生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同时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4.校长奖学金的评选

9月底,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将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注意事项

1.各班级系统学习相关评定条例,熟知有关程序和要求,坚持科学和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送各年级辅导员处审核,并确保报表中学号和姓名等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2.评优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班长和学生骨干的主体作用。评奖评优的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务必严格按照评奖评优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评优“公开、公平、公正”。

3.科研论文情况,只填写培养阶段内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主要社会工作,须填写现任或曾担职务或从事的社会工作,并标明任职时间段。获奖情况:只填写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时间段内的获奖内容,要求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分类填写,表述简洁明了。

4.各班级按照《管理学院各班级评奖评优分类指标一览表》(附件4)评选,不得超标,学院可根据各班情况适当微调。

5.各类申报审批表可在管理学院主页下载。

6.评奖评优公示地点:365手机网址主页。

7.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请及时和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联系。联系方法:学工办88791920、887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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