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定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业奖学金适用于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定机构
评定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海军
副组长:庄晋财
成员:周以林周存君陈天旻段慕慕
三、评定依据
1、《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中的附件1: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6〕67号)。
3、《江苏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7〕358号)。
四、评定方法及标准
1、学业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依据研究生综合测评G得分进行排名。研究生综合测评G包括基本素质(G1)和学习、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G2)两部分,参照附件1、附件9,由此所得到的综合测评累计加分G不设上限。
2、几项重要说明
(1)外语成绩:硕士生外语成绩须符合学位授予所要求的外语条件才具有参评资格。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论文以已正式发表的或已取得用稿通知、并有版面费发票的为准。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研究生院备案的第一或第二导师。
(3)时限要求:学业奖学金的评优时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否则取消资格)。
(4)指标分配。各种奖学金的指标分配严格按照附件4执行。
五、评选工作进程
1、9月9日前:各班级召开班会,成立研究生测评小组组织班级同学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基本素质测评班级民主评议(G1’)计分表》(附件3),开展研究生民主评议工作;并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研究生个人填报表》(附件5),并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由测评小组进行汇总排名并将评优结果上报学院。
2、9月13日前:各班级在完成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推选产生校/院优秀研究生、校/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认真填写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6)。初评结果及时上报学院,由学院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六、报送材料种类
《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2015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7)纸质稿、电子稿;《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2016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8)纸质稿、电子稿;《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6)纸质稿、电子稿;《研究生个人填报表》(附件5)纸质稿。
七、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优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听取多方面的意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评奖评优的规定,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规范操作。
2、请各评优测评小组认真组织做好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研究生评奖评优过程中的相关质疑和解释工作,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3、各班级上报表中的各项数据、信息要准确、详实,电子版发至:345302570@qq.com.
附件1:管理学院学术与科研成果加分规定
附件2:基本素质测评辅导员打分细则
附件3:江苏大学研究生基本素质测评班级民主评议计分表
附件4: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分类指标一览表
附件5:研究生个人填报表
附件6: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7: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2015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
附件8: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2016级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
附件9: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1-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