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江大委〔2010〕22号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镇江市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着力提升内涵、强化办学特色、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个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兑现向师生员工作出的整改承诺;广泛调研,精心谋划,科学制定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学校科学发展优势,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促进校园和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组织、参与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主动担当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
3.服务师生员工。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和依靠师生,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拓宽联系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学生成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加信任党组织和党员。
4.加强基层组织。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学校基层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的基层组织建设。
5.发挥党员作用。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的能力素质;通过党的群众观教育,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提高党员的作风素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党内外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履行好党组织领导保障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职能,规章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高效。
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推动学校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
一是学习提高的模范。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争创佳绩的模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党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党员争当成才表率,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服务师生的模范。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四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弘扬正气的模范。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方法步骤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方式,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展开。活动跨2010至2012三个学年、六个学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组织学习(2010年5月下旬~6月中旬)。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动员部署。学校党委及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实践主题、明确活动载体、明确创建条件、明确承诺内容,要与年度党政工作目标相结合。实施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打算一同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校党委召开干部会议,动员部署创先争优活动;各级二级党组织根据校党委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做好宣传发动。
2.组织学习。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文件、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健全机制,全面争创(2010年6月下旬~2012年6月底)。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都要对照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创先争优的具体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重点健全六项工作机制: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制、高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内民主建设机制、党支部作用发挥机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机制。主要围绕以下活动载体展开:
1.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完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调查研究等制度,建立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表彰等制度,健全“述学、评学、考学”机制。加强江苏大学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不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利用QQ群、博客、手机报、飞信等现代信息传播载体拓宽党员学习教育的途径,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形成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常委会票决等比较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形成科学有效的压力传递和动力激发机制。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干部职务任期制、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期轮岗交流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3.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民主推荐干部、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
4.创新党支部建设。坚持教职工党支部设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实体上,不断推进党支部设置向新兴学术组织拓展;在巩固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级、年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组织进学生社区、公寓、社团、实验室、课题或项目组等形式。开展学生党总支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学生党总支的工作机制。
5.推进党员先进性教育。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的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出台《江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江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新一轮发展党员工作考核检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党员质量保障体系。
6.拓宽党员服务群众平台。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推行党员承诺制。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等制度,积极为党员干部搭建联系群众的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推广结对帮扶、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开展学校和企业、社区之间党组织“统筹共建”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向党组织反映一次党内外群众意见,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次主题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
7.健全党建创新激励机制。开展“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党建工作创新创优”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党建工作创新创优答辩会,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8.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活动。教职工党员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表率。设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示范岗。在党员教师中开展“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在校院机关中开展“争创满意机关”等活动。通过“立足岗位比奉献”活动,在全校掀起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热潮。2011年“七一”前,评选表彰教职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利用校内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在全校营造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各二级党组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9.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活动。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主题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学生党员的风采,增强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出台《江苏大学“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比表彰办法》,每年下半年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党员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积极性。
10.开展学习“身边先进人物”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和“三育人”先进个人等榜样和示范作用,采取编印事迹材料、组织座谈会、开展征文活动和网络、广播宣传等形式,在全校营造学习身边先进人物的氛围。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理论和文化支撑。完善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规范程序,约束权力,强化监督。
12.提升党建信息化水平。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党建网络信息化建设,建立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典型示范,总结提高(2012年7月~2012年底)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典型示范。学校将确定一批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举办一定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扩大典型影响力。2012年“七一”前,组织推荐参评省委教育工委、镇江市委专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2.总结提高。全面回顾总结我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展示成果、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校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督导组。组织组工作职责:制定学校总体工作方案,组织各阶段工作具体实施,起草各阶段和整个活动的工作总结;开展相关评优表彰工作;起草报送上级党组织的各种汇报材料、上报信息;发放、归档、保存各种学习及相关文件资料。秘书组工作职责:做好各种会议、活动的通知工作;做好上级党组织对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检查、验收的接待工作;起草各阶段和整个活动的领导讲话稿。宣传组工作职责: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宣传工作实效、营造活动氛围,及时宣传报道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督导组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参照学校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及时上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二级党组织原则上每年结合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党员群众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在各阶段工作中,学校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发挥校报、校园网络、信息简报、短信平台等的作用,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活动中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印工作简报,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四)加强统筹协调。处理好学校日常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的关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各项要求的重要机遇,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