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English | 院长信箱
热烈祝贺我院荣获2016年“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院2016年获“校先进工作单位”(连续8年);我院党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我院获评江苏大学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院物流团支部获评全国“示... 我院工会蝉联校“模范教工小家”称号; 梅强教授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党建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建制度 > 正文

业余党校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0-05-17 新闻来源:365手机网址 浏览次数:

1、凡参加业余党校的学员,应是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同时应有向党组织靠拢的意愿,填写《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并经班主任、团支部推荐,团委审核,业余党校校务委员会批准。2、业余党校下设若干个党章学习小组,各小组视情况可再设若干个分组。各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个。各分组设分组长1人,分组的组长可以由小组的正副组长兼任。各分组配政治辅助导员1人。

3、业余党校的学员须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自觉遵守纪律。要时时处处增强责任感,体现先进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应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参加业余学校和党章学习小组组织的各种活动,作自动退出业余党校论。

4、学习小组(含分组)除参加全校性学习活动外,应视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活动,保证每月至少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应做到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每学期总结一次。

5、各学习小组(含分组)组织的活动须主动与政治辅导员联系,取得政治辅导员帮助,同时上报校务委员会。

6、各学员须定期主动向校务委员会书面汇报思想及学习情况。

版权所有:365手机网址 地址:江苏大学三江楼十四楼 邮编:212013 电话:0511-88780186 传真:0511-88780186 电子邮箱:Manager@ujs.edu.cn
设计与开发:365手机网址